村后是一片竹林,风大的夜里能听见竹梢互相摩擦。腊月里天黑得早,酉时刚过就伸手不见五指。这样的地方最容易长出故事来——人跟山水离得近,跟天时离得近,遇上讲不通的事,就编个讲得通的理儿,一代代讲下去,慢慢就成了民间的说法。
村口是往来必经的地方。开春第一场雷打过之后,山里的笋一夜冒出一片,天不亮就有人挑担经过,天黑透了才散干净。人多的地方话就多,莲塘岭那些老故事,多半是在这儿讲开来的。
程春妮是附近的织女,纺车声从早到晚不断。村里人给她的说法是:这人认死理。
程春妮在附近的一处石洞里碰见判官。堂中不知何时多了个穿红袍的鬼吏,手里那支笔悬着不落。它没有伤她,只是让她答应一件事。
她们约定得简单:判官护她一家在山里的平安,她每年秋天送一担新米到石洞前。头一年,石洞前真的放着一担柴。
有一次程春妮要出远门,算着日子赶不回来。她绕了二百里路,赶在当天夜里回到了石洞口。到的时候,衣鞋都湿透了。
约定后来传了三代人。第四代搬去了城里,那处石洞前再没摆过新米。莲塘岭的老人说,那以后山里的野物就少了。
志怪一路从《搜神记》传到明清笔记,是中国民间故事里最丰富的一支。狐仙有情,精怪有义,鬼也有放不下的事。莲塘岭这则故事看的虽是怪,照的却是人心。
放到今天看,莲塘岭这样的故事或许显得笨。可笨办法往往最耐得住琢磨。人在难处怎么选,得意时怎么收,这些题目几千年也没变过。
这个故事流传在莲塘岭一带,版本不止一个。老的讲法更朴素,可意思是一样的:人和灵物的约定,守的其实是人自己的信。